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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光泽县李坊乡百岭村有一起山林纠纷,始发于2001年。乡林业站作现场规划时,发现百下组的一片山林山权应该是百上组的。百上组知悉情况后,遂要求收回山权。百下组认为此林系1982年百下组所造,林权应该是百下组的。由此,纠纷产生。期间,乡政府多次成立调查组调查协调未果,该村村民到省、市、县上访4次,经乡行政裁决2次,县法院判决1次,并历时7年及数次协调,均以失败告终。
针对此事,2007年8月,新一届李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从百上、百下两组村民同为邓氏宗族子孙入手,坚持以人为本,从感情入手,说服双方群众互相让步为上策进行调解,深深地触动了两组村民的心,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。在双方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达成协议:229亩森林砍伐按4∶6分成,山权按5∶5分成,百下组已砍伐的79亩归百下组,村集体机动山1 00亩归百上组。该村纠纷期间关闭达6年之久的邓氏祠堂已在酝酿重新开启。
(1)材料中的纠纷是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的?从材料可以看出它具有什么样的内涵?
(2)结合材料,说明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突出作用。
(3)有人说,材料中的纠纷解决方式,就是“和事佬”去“和稀泥”。你怎么看?